Sunday, March 3, 2013

普腾车广告不实 在台罚3万

 

 
宝腾莲花公司在网站登载普腾Savvy汽车广告时,宣称「每公升最多可跑20.3公里」,今日(27日)遭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为广告不 实,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因而处新台幣30万元(约逾3万令吉)罚款。

公平会表示,宝腾公司在网站登载普腾Savvy汽车「
每公升最多可跑20.3公里」,且未加註其他说明,给消费者的印象,就是指在一般行车状 態下,所测得的油耗数值。

但根据经济部能源局说明,这项测试是排除外界天候及路况的影响,
且是在控制温度及湿度的实验室中,由专业人员在车体动力计上依规定行车型態行 驶测试;且测试过程中,车灯、车上空调系统及音响等可能影响耗能测试果的附属设备皆不启动,以客观呈现各车型油耗测试值。

公平会认为,实验室中的条件限制,
显然与消费者一般行车时可能启用车辆车灯、空调或音响等附属设备,並面临天候、路况等情状不同,但宝腾公司 在网站登载油耗数据时,並未特別说明测试方式与一般行车状態之间的差別,容易使消费者產生错误的认知与决定,核属引人错误表示的广告行为,违 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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