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31, 2013

世贸组织裁定中国限制
稀土出口违规

 

消息人士称,世界贸易组织(WTO)已裁定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与该组织的规则不符,这是北京方面使用出口配额和关税作为产业政策工具的做法第 二次遭到成功挑战。

WTO尚未正式发布专家组的裁决,而且不愿置评。

这起诉讼是由日本、美国和欧洲提起的。中国和日本之间的紧张关系曾在2010年加剧,那一年发生的一些事情突显出中国在稀土矿物国际贸易上的 支配地位;稀土应用于高科技和军用装备领域。本案还适用于钨和钼。

这一裁决的消息昨日传出后,中国商务部有影响力的政策分析师梅新育对英国《金融时报》表示,中国很可能会提起上诉。“在我看来,中国完全有权 限制战略资源或者稀土这样造成严重污染的、能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

“稀土”是17种金属的统称。中国是世界上遥遥领先的最大稀土生产国,尽管3年前的高价促使澳大利亚、美国以及近期格陵兰启动稀土矿的开 发。


2010年之前,中国已连续数年逐渐减少稀土出口配额,以鼓励这些金属的加工尽量在国内完成。2010年下半年稀土出口配额骤减之际,适 逢一艘中国渔船在有争议水域与日本巡视船发生冲撞,结果造成一场稀土供应紧缺,大幅推高了价格。中国被指对日本实行禁运。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谈判加入WTO时,谈判焦点是解除中国针对进口产品的壁垒,以便让外国产品在中国市场上竞争。自那以来,中国曾提高或降 低出口税,并对多种产品实行出口配额制度,作为一种鼓励或抑制国内产能扩充的工具。这些措施意味着,某些产品在中国的价格远低于国际市场。

2011年,美国、欧洲和墨西哥在WTO对中国胜诉,那起案件是针对中国对多种工业原材料实行的出口配额,该案为挑战中国稀土出口政策设定了 一个先例。

中国坚称,出口配额对于抑制稀土开采和加工所造成的环境损害是必要的。但是,在限制出口的同时,中国却鼓励国内稀土加工产业扩张,这导致 WTO拒绝接受中国的主张。

与此同时,中国已将内蒙古和江西的两大稀土矿储备的控制权整合到少数几家国有企业手中,以减少不受监管的矿商所造成的环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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