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中国企业需要公开它们的账目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詹斯勒(Gary Gensler) 9月13日在《华尔街日报》发表专栏文章表示,中国的公司必须允许它们的审计公司接受审计,否则这些中企的股票将不会在美国资本市场交易。詹斯勒14日将出席美国国会参议院举行的题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督”的听证会。
詹斯勒称,“证券交易委员会可能需要在2024年初之前禁止约270家与中国有关的公司的交易。原因可以追溯到安然和世通的会计丑闻。”他称,“国会在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法案》,强制要求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上市公司的审计人员进行检查。50多个外国司法管辖区允许该委员会‘审计审计员’。有两个特例:中国和香港。”
詹斯勒称,“国会去年采取了行动,一致通过了《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以填补这一空白。该法规定,如果一个外国司法管辖区连续三年阻止我们的监督委员会检查该公司的审计公司,则禁止发行人的股票交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步骤来实施这项法律,监督委员会正在按部就班地在年底前完成其相关规则的制定。三年的时间从2021年开始计时。”
詹斯勒称,“现在要看北京方面是否让监督委员会进入,以便我们能够确保相关的审计工作达到美国的标准。明年初,我预计我们将宣布哪些公司,如果有的话,使用了没有向美国监督者开放工作文件的审计公司。如果这些公司再连续两年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它们的股票将从2024年开始被禁止在我们的资本市场交易。”
詹斯勒说,“6月,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如果该法案得到颁布,将把三年的时间缩短为两年。我们欢迎与中国当局进行讨论,但国会已经发表了意见。除非中国的公司遵守规则,否则它们的股票将不能在美国交易。”
詹斯勒称,“除了确保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能够‘审计审计员’之外,我们希望美国投资者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些公司的风险。我们已经暂停了直接上市的中国运营公司和它们的空壳公司附属公司的新产品。我们正在与它们合作,以确保它们明确披露相关风险。”
詹斯勒说,“为了解释原因,让我们回顾一下。为了应对大萧条,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和国会建立了一个简单的交易。投资者可以决定他们希望承担什么风险。向公众募集资金的公司必须向投资者作出全面和公平的披露。90年来,这一协议一直是美国经济成功的来源。”
詹斯勒称,“我认为,与中国有关的公司目前没有提供关于它们所面临的风险的充分信息,因此,这些企业的美国投资者也面临风险。今年夏天,中国政府对一些在美国筹集资金的中国相关公司进行了压制,这些公司受到了从数据隐私法规到商业模式限制的新规定。”
詹斯勒称,“在某些领域,中国政府不允许外国所有权。为了在美国交易所筹集资金,许多中国公司采用一种称为可变利益实体(VIE)的结构,与开曼群岛等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壳公司建立合同关系。这些空壳公司然后在美国交易所筹集资金,但这些合同实际上并没有将运营公司的所有权授予美国投资者。我担心一些投资者没有意识到他们把钱投入到开曼群岛的壳公司,而不是在中国运营的公司。”
詹斯勒称,“我在7月份指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如果这些公司希望在美国市场上发行证券,就必须确保它们对其风险和公司结构等因素进行全面、公平和透明的披露。”他说,“无论是在加利福尼亚、开曼群岛还是在中国,所有寻求在深度和流动性的美国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公司都应该遵守美国的规则。国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为保护投资者而采取的措施就是为了做到这一点。时间在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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