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的国家地位目前在学者、外交官和个别国家之间存在争议,看看有哪些分歧点?
什么是国家?国家承认理论有两种:宣示理论和构成理论。
宣示理论的支持者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符合1933年《蒙得维的亚公约》(Montevideo Convention)中关于国家地位的定义,那么它就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国家。该公约规定,被视为一个国家的条件是,其领土必须拥有常住人口、明确的领土、自己的政府以及与其他国家建立关系的能力。
该公约解释说,一个国家的政治存在“与其他国家的承认无关”。《蒙得维的亚公约》还称:“即使在得到承认之前,国家也有权捍卫其完整性和独立性,为其提供保护和繁荣,从而以它认为合适的方式组织自己,为其利益立法,管理其服务,并确定其法院的管辖权和权限。”
这就引出了第二种国家理论:构成理论。与《蒙得维的亚公约》不同的是,这一理论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得到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承认,才能被视为一个国家。这一理论没有编入法律:反之,它认为现代国家地位既是国际法问题,也是外交问题。
美国是以色列的盟友,也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美国曾多次阻止巴勒斯坦的建国申请
巴勒斯坦符合国家的定义吗?
对于巴勒斯坦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定义,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符合,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巴勒斯坦的状况不符合《蒙得维的亚公约》的要求。
有些人反对使用《蒙得维的亚公约》来确定国家地位,并且称巴勒斯坦主张国家地位的最大希望是透过国际承认。
哪些国家承认巴勒斯坦为国家?
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的大多数(139个)承认巴勒斯坦是一个国家。
当一个国家申请加入联合国,必须得到联合国安理会15个成员国中至少9个成员国的批准才能通过。且如果五个常任理事国中的任何一个否决了申请,该申请国就不能加入。这五国包括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其中,美、法和英都不承认巴勒斯坦是一个国家。
这三个国家表示,在与以色列的冲突得到和平解决之前,它们不会承认巴勒斯坦建国。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有九国承认巴勒斯坦为国家,它们几乎都曾是苏联的成员国,且在加入欧盟之前就已承认巴勒斯坦。
瑞典于2014年承认巴勒斯坦,是唯一以欧盟成员国身分承认巴勒斯坦国家地位的国家。
巴勒斯坦目前被视为联合国非会员观察员国,这意味着它可以参加联大会议,并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设有办事处。
由于在2012年获得非会员观察员地位,巴勒斯坦在2015年被授予国际刑事法院(ICC)成员资格,该法院是唯一可以起诉犯有战争罪个人的常设国际法庭。
2021年,时任检察官本苏达(Fatou Bensouda)宣布,国际刑事法院正在对巴勒斯坦的局势展开调查。在巴勒斯坦加入《罗马规约》(Rome Statute)并成为国际刑事法院成员后,国际刑事法院便拥有了调查巴勒斯坦人所犯罪行或在巴勒斯坦领土上所犯罪行的法律能力,这项遭到以色列谴责调查行动目前正在进行中。
德国在巴勒斯坦国家地位问题上的立场是什么?
德国与美国和许多欧盟国家一样,不承认巴勒斯坦的国家地位。不过,根据德国外交部的说法,德国支持“将未来建立一个巴勒斯坦国,作为冲突各方通过谈判达成的两国解决方案的一部分”。
由于德国不承认巴勒斯坦是一个国家,它使用“巴勒斯坦领土”一词来指称西岸、东耶路撒冷和加沙。在与巴勒斯坦代表交谈时,德国使用“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一词。
德国在巴勒斯坦国家地位上的立场曾在本国法院涉及难民身份的案件中出现过。在2020年11月的一项裁决中,德国法院确认“不存在巴勒斯坦国籍”,也不存在巴勒斯坦国。法院裁定,有关巴勒斯坦难民应被视为“无国籍者”。
由于巴勒斯坦不是联合国会员国,因此不能在联合国大会决议中投票
承认巴勒斯坦国家地位有什么影响?
一个国家可以拥有国家地位,但不一定能同时成为联合国会员国。例如,瑞士在2002年才作为会员国加入联合国,而列支敦士登直到1990年才加入,圣马力诺在1992年才加入。所有国家在加入之前都已被认为是国际公认的国家。
巴勒斯坦的非会员观察员地位意味着它可以观察联合国的议事情况,但不能在大会上投票。因此,举例来说,巴勒斯坦不能对最近在联合国大会上呼吁以哈冲突停火的决议进行投票。它也不能对呼吁在冲突中实现“人道主义停火”的决议进行投票,但该决议确实获得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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